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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接收2009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

Dec. 12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等素质全面衡量,综合评定,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

 

二、             组织管理(不含金融专业硕士、会计专业硕士)

推荐工作小组:白重恩   朱玉杰   焦捷   何平

招生工作小组:白重恩   朱玉杰   焦捷   张勉

 

三、             实施办法

1.推荐免试必要条件

详见《清华大学关于2009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可到清华经管学院伟伦楼116室查看。)

2.工作程序

1 学生个人申请

凡准备参加推荐免试校内外研究生的学生均需提交书面申请,每个学生填报两个志愿,按照第一志愿面试。

2 确定推荐免试资格

经管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所有申请校内外推荐免试的学生的推荐免试资格进行审核。

3)经管学院招生小组审核

申请截止后,经管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进入复试的名单。

4 复试考核

按照招生门类组织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面试,参考学生的本科全部课程成绩的平均学分绩和学生素质测评成绩,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业务特长等进行综合评估。单独给出复试成绩,考核结果记在面试记录表上。

5)依据每位评委成绩,算出平均成绩排序。

6)确定初选资格

院级审查:招生工作小组对各系提交的推荐录取名单进行全面审查,按各系招生名额确定初选名单,并对第一志愿学科不予推荐的学生向其所报的第二志愿学科调剂(必要时另行面试)

学校审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各院系拟接收的校内外推荐免试生名单进行全面审查,确认申请者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初选资格。

7)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于930日后在网上公示,公布期不少于7天。

8)学生填表、报名

     3.资格复审及录取

第八学期末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注册中心及有关院系对取得推荐免试初选资格的学生进行研究生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被录取,并转入学籍。对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将被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资格,由教务处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处理。详见《清华大学关于2009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若干规定》。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

2012918

 

注:金融专业硕士、会计专业硕士相关问题请咨询金融硕士项目办公室(地址:清华经管学院伟伦楼412室,电话:62789967)。

 

附:清华经管学院接收2009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日程及要求

 

清华经管学院接收2009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日程及要求

 

  

负责单位

918

发布2009级本科生推荐免试规定。

成立工作组。

院系工作组

919-21

1. “教务公告栏目下载申请表

2.学生申请、联系校内外接收单位

教务处

教学办公室

院系工作组

921

(中午12点前)

 

 

1.未参加夏令营的本院同学

提交《清华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单、个人简历、兴趣及对申请学科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研究计划等,

外院同学提交《学科交叉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以上材料。

2.参加夏令营并拟录取的本院同学提交《清华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外院同学提交《学科交叉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教学办公室

(伟伦楼116

922日前

成绩审核

注册中心

922日前

完成学生素质测评

学生部

926日至27

各系组织复试考核

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930

公示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

校、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1010日前

免试推荐到外校学生登记

教学办公室

(伟伦楼116

1016-31

办理报名手续(另行通知)

校领导小组

教学办公室